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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總是會有點不順遂。
我的不順遂,有很大部分是因為,本人很容易招來誤會。
雖然說誰沒有缺點,可有些人總是愛嚼舌根,喜歡在別人背後說三道四扭曲事實,好滿足自己的被害妄想或心理不平,反正哪天被戳穿了,一笑置之說句「是喔?對不起啦。」好像人家就非得原諒他不行,否則「果然是個心胸狹窄沒風度的傢伙」。
小時候我脾氣很硬經常跟同年紀的人起衝突,認為對就是對,不對就是不對,但是又死憋著嘴不肯解釋,所以造成了一連串的誤會與悲慘的生活。以前覺得都是他人負我很不甘心,但到現在我才徹底明白「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還有反之亦然的道理。
很多想不通的事,在經過一陣子後忽然就通了,就明白了。
我想這就是「成長」吧。
高中的時候初次接觸了BL,之後就瘋狂的迷上了,開始對朋友們自稱腐女,沒事就跑漫畫店挖BL漫畫看得不亦樂乎,還與朋友們交換心得。那時候我不懂BL跟同性戀到底有什麼不一樣,也不懂「腐女」並不是什麼很好的字眼,甚至是不宜掛在嘴邊自稱的。
更甚者,當時我很排斥真人同人。
(現在回想起來人生好像真的沒有「不可能」這回事)
三年多以前,我已經當了快八年的J飯,完全不涉足J禁。
三年多以後,我的J飯資歷破十,還一頭栽進了J禁創作的世界。
第一次看的J禁文是神人ambush的不虛。
從此欲罷不能的陷入了,瘋狂著迷於他的文筆,然後跟著追上了其他的神人群;SEVEN、first、千年、kameless、kameの葵、Joanne、亮亮龜……(順序為英文在前)
還能清楚記得當年在上課偷開網站看bright&sky的ハルカナ約束,差點就在課堂上掉淚,拼命忍著卻仍是紅了眼眶被同學詢問的情景。那種感動、激動與讚嘆的情緒久久消散不去;對我來說,那樣程度的文章才是真正的神人領域。
第一次購買的本是拉兒(Lareina)的Moments。
也是讓我回味了好久好久,感覺自己看了一本小說,同時也看了一部電影,彷彿身歷其境般的奇異感受那麼美好,使我折服得心甘情願。
以上的作者都是以赤龜(或龜赤)這個CP為主,雖然真正吸引我的是他們的文筆,但不可諱言的,當初我的確是看CP才點開文章,所以大家可以從早期的文章發現我受這些作者們影響的跡象;像本人的第一篇J禁文「彷彿我們相愛」的CP就是赤龜。
後來漸漸我的喜好偏向中丸雄一與上田龍也這對,在網路上搜尋一下,好不容易才找到稀少的幾個網站。當時最大宗的是理奈和羽嵐,以及從羽嵐網站連到的橘色猴子。從此我的神人名單又這麼加上了三筆。
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著手進行一連串以KAT-TUN為中心的J禁創作。
當初開站,我的王道是中上、赤龜、亮內、斗山;後來才又開發了淳聖。這當然也大剌剌地寫在公告上,還幼稚地標明了不可逆不可拆。(現在也還是啦…)
那時只要一看到非我王道的文章,立即就會被炸個體無完膚,覺得自己被狠狠雷到,最後養成只要看到逆王道甚至是標示不清的文章通通都不點閱的習慣。
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CP這件事已經不再是那麼困擾我的問題。
逆或不逆,拆或不拆其實不重要,反正人生就是因為有多選擇才有趣,既然J飯有理由可以換擔,為什麼J禁CP就不可以是別對?
自己喜不喜歡才是最重要的嘛。
或許是因為這樣,中後期開始我對交這個圈子的朋友也就沒有特別在意對方的CP傾向,只要我喜歡這個朋友,他也喜歡跟我作朋友就夠了。
所以親友群的CP雖然都是中上、赤龜、淳聖、亮內、斗山,但也有其他朋友是龜赤、內亮、錦上或山斗……等等,anyway無所謂;我是跟他們交朋友又不是跟他們的CP交朋友,話不投機的地方避開不談就好了,沒什麼好爭執吵嘴,而且這些CP還不是大家自己拼湊出來的,至於真相是什麼誰都不想碰,那又何必為了這傷害朋友間的感情呢?至少我是這麼想的。
人生成長到這個階段,能夠避開的爭執就表示不嚴重,所以寧可笑笑的沉默,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即使被說懦弱或膽小也好;我已經不想再逞一時口舌之快去傷害別人為自己樹敵。
不過就像剛才說的,交朋友我可以選擇,但我無法選擇他們喜愛的CP或干涉他們的CP潔癖。然而誤會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因為跟小豹是一起主持KAL工作室的伙伴,再加上彼此志趣相投,所以進入J禁界時除了有羽嵐姊姊的大力幫忙外,也多虧了她我才能走得如此順利,也搞得後來只要是辦活動,我們倆簡直就像連體嬰似的難分難捨。(咦)
事件要說回到某場活動,我跟小豹兩攤理所當然的又是黏在一起,中途共同的朋友A跑去逛癱時,因為光看海報看不出誰攻誰受就上前瀏覽,仔細一看才發現那間社團逆自己王道,於是跑回來跟說「天吶!我被雷到了!」
老實說我不記得有這段插曲,但據說當時那間社團的朋友正巧逛到我們這裡聽見了,回去有聊到此事的樣子。
這下可好了,我跟小豹似乎莫名其妙被貼了標籤,從此被對方點名。
另一說是有密板還是哪個PPT上,我跟小豹也被擔其他CP的人批得很慘。
我沒看到所以我不知道情況怎樣,但那位朋友才開頭幾句我就請他別說了,我不想聽自己被扎了多少針,更不想聽見我的朋友被毀謗,只要對方沒有直接登門指著我的鼻子開罵本人通通都可以裝作不知道,反正讓他們發洩一下情緒也不會少塊肉,不然憋著不抒發一旦崩潰問題會更麻煩。(?)
台灣的J禁圈本來就不大,再加上固定寫文章畫漫畫的大手接連停筆封筆退出淡出,到目前碩果僅存的也就那幾位,支持的CP也順理成章的成了大宗,跟著潮流走並持續更新,只要不是真的差到某個地步也多半都能夠在一段時間累積名氣。
這點本人算是比較異類的。
剛入行的時候雖然日本方面將中上視為王道,但台灣這裡中上的勢力不大,當時上田的CP以錦上、淳上為大宗,另外還有赤上等等,所以在中丸還沒有熬出頭的時期,中上派最愛去的地方就是羽嵐家、理奈家還有橘猴家,而據說第一位出中上本的是炫雨,隔了很久之後的第二位就是在下我,可想而知中上派當時到底有多薄弱。
所以我真的不是大手,只是跟著鄉民(路人)進來(中上圈)看熱鬧,看得太入迷(多發了一些文),不小心站前面了一點(不小心出了幾本書),現在暫時沒有退回去的位置(暫時不能閃電息影),只好硬著頭皮站在黃線上胡亂找些步子跳(繼續在這個圈子胡搞瞎搞為非作歹)。 ← 好複雜
直到KAT-TUN出道後那兩人忽然出了一系列甜蜜SHOP照與超級閃光互動,瞬間躍升為官方王道CP,中上派也就跟著飛黃騰達了。(慢著)
大家都明白,某些藝人的CP熱門度一直都很高,別的不講單說KAT-TUN就有多少排列組合,所以其實誰配誰誰壓誰甚至跨團交流都不稀奇,再說近來本人也開放了很多,在文章裡多了一些本來不會出現的CP,那也無傷大雅,我寫得開心,大家看得開心也接受,不就一切皆大歡喜。
在下的原則就是這樣;你在你家說什麼是你的自由,我不會登門自取其辱找雷踩,更不會到你家撒野反駁要求決鬥筆戰,因為那是你家,我絕對尊重你的言論自由。但要是犯到我家來,不看公告又擅自踩雷踩得哇哇叫,那不好意思,本人的修養也只有這麼一丁點兒,僅以刪除留言來表達自身的不屑,所以如果是想來吵架的恐怕是找錯地方,我不會理你,也沒有時間理你,大門在那裡請自己走,不送謝謝。
只是網站尚可拿公告擋人,以刪除留言應付。
但CWT之類的擺攤活動就完全沒辦法這麼做了。
明明攤位上寫得清清楚楚標示著本書收錄CP,還是有人要跑來亂。
「蛤~可是我對中上沒有愛耶。」
「有沒有內亮啊?」
「那有沒有錦上啊?」
「為什麼是斗山?明明就是山斗才對!」
以上皆是當著作者本人在下我的面所說的。
我真的很生氣。
我真的真的很生氣。
我真的生氣到快發爐了。
但也僅是拉下臉不說話,讓幫忙顧攤的友人們把對方打發走。
對不起,我果然還是修行不夠的發怒了,但是這樣的行為除了不尊重作者,不尊重這件作品之外,真的是很沒有禮貌的行為。
不過會這樣說的他們大概也不覺得自己沒禮貌吧。
朋友B很喜歡我的文筆。
但是當我問道「這裡面不是有逆你的CP嗎?」的時候,他回我「沒關係,我可以把那幾頁黏起來不看。」
瞬間我真的非常難過,但還是撐著笑臉說「那還是不要給你看好了。」
無心的惡意總是最傷人。
事後只要回想起來我還是會很沮喪,可除了安慰自己說對方不懂事之外,心裡的傷依然好不了。
一直希望自己的作品是可以跨越CP的門檻,讓人們將它視為一個單純的故事來看,而不單單只是衝著某CP才決定看或不看,甚至是刻意跳過某一段自己不喜愛的CP。
難道我真的太天真了嗎?
好幾次我因為這樣的打擊陷入低落,甚至一度寫不出任何J禁文,因為我懷疑,自己待在這個圈子到底可以幹什麼?這樣持續下去到底有什麼意義?
沒有意義。
是的,根本不會有意義。
因為我只是因為喜歡有趣好玩才待在這裡。
被誤解會難受,被批評會沮喪,被踩雷會憤怒;這是當然的。
要是喜愛自己的作品怎麼可能沒有反應?
我只是不喜歡在公開場合給人難堪讓別人下不了台,或者在誤會自己的人尚未消氣前浪費唇舌去解釋,還是對著不知道行為冒犯到我的朋友發怒。
世界上有太多我們以為是常識,但其實是很多人都不以為然的事情。
這是我第一次在網站上討論到CP問題。
也希望這是最後一次。
發這文不是為了要討筆戰,但我希望那幾間社團能夠看見,我絕對沒有批評你們所愛的意思,也不會因為CP不同就覺得自己被雷到或特地去你們攤位上亂,甚至是你們因為此事點名我們,我也覺得是人之常情在所難免,只希望誤會可以解釋清楚別讓彼此心裡都有疙瘩。所以如果我本人曾在公開場合有言論冒犯到你們冒犯到你們的CP,我願意向你們鄭重道歉,但不包括在BLOG上說的;因為那不但沒有針對誰,而這裡是我家,請讓我保有最基本的言論自由。
另外,對朋友A,如果你看到的話。
我知道你個性比較直率也絕對沒有要找人麻煩,但是J禁圈真的是你想像不到的小,以後最好避免在販售會上對其他CP大驚小怪,這樣不但很失禮也很容易招來不必要的麻煩,尤其不是每個人都像朋友認識你的為人知道你的個性,要是哪天因此吃虧不是很得不償失嗎?然後,千萬不要跟我道歉,也千萬不要傻傻在下面留言給我,想說到MSN上說,更何況這沒什麼好對不起的,只是一場有待釐清的誤會而已,別放在心上。
至於朋友B,如果你看到並且反應過來的話。
類似的情況發生過很多次,可沒有說不代表我不在乎。每次選擇不說是因為我認為你還小不懂事,但你不可能一直都當小孩子,抗拒著不長大;那是不可以的。越拖著時間不肯長大,你只會越增加自己的痛苦,同時也增加別人的痛苦,然後有一天你可能會發現自己的朋友越來越少,甚沒有人想親近你。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會像家人一樣包容你,像朋友一樣讓你或理解你,如果你一直持續這樣的「無心之過」,只會越陷自己於「難相處」的境地。
為什麼我要說得這麼恐怖?那是因為我也曾經如此;只說自己想說的,只做自己想做的,然後擅自認為沒人理解我愛我,更老是憤怒被朋友遺忘或拋棄。
因為我的自私,我的口無遮攔及不肯付出,所以沒有人喜歡我;如今我放軟了個性為朋友們著想,關心他們愛他們,所以現在才有人關心我愛我,在有什麼活動時想到我,想找我一起出去玩。
這些不是僥倖,也絕對不是「憑空得來」;因為人都是互相的,你對我好,我也會對你好,若是什麼都不付出就有人來愛你,那樣太不真實了不是嗎?
再說回CP的事情。你喜歡的CP你看,不喜歡的就不看,這是你的選擇,我絕對尊重。但是今天如果你還喜歡我這個朋友,喜歡我的作品,你就應該要尊重我也尊重我的作品;對著作者說「不看的部分黏起來」這樣的話就等於當眾打作者一個耳光,是會讓作者感到非常難堪的評語,不是讓你可以屢次笑嘻嘻地掛在嘴邊說的理所當然的作法;那跟「因為是朋友出的書,為了捧場買回家,但是不想看(不是喜歡的CP)所以拿去墊泡麵卡桌腳」是一樣糟糕的。
我一直極力避免用嚴厲的口氣對別人說話,因為那讓人很不好受,當然我自己也不喜歡,但真的希望你可以理解我到底是抱著什麼心情說這些話的。其實大可不管你,像其他人一樣逐漸疏遠你,放你自己去跌倒受傷,反正誰都沒有義務救你包括你的親人。但如果可以,我希望在你跌倒前就讓你看看我跌過的傷,讓你知道有多痛,好避免你跟我一樣摔得爬不起來,甚至難過得很多年都不再信任別人。不被人信任很痛苦,但不信任別人更是痛苦;那實在是太寂寞了,連騙自己都做不到。
如果今天我要害你,我會說「這樣也沒什麼不好,懂你的人自然會懂你。」
如果今天我不在乎你,我會說「喔,這樣啊。」
如果今天我是要傷害你,我會說「反正你就是個白目嘛。」
你認為我是哪一種呢?
以上,我是希望可以平靜地好好休息幾天的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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